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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7章 诛仙问世

书名:逆流1977 作者:李超强 本章字数:1018字 更新时间:2022-01-13 06:33
    界牌村。
    光天化日的,一间红砖小平房里,明明有人住,却窗门紧闭。
    里面还时不时传出一些噼里啪啦的声响,也不知道在干嘛。
    所幸村里没剩几户人家,暂时还没人留意到。
    “我说坤哥,到底能不能行啊,早知道这样在家里做完再驮过来多好,还非要跑这边来研究,这味道甜得我齁得慌……”
    屋里密不透风,甚至连门缝都塞了布头,李有光一个劲儿抱怨。
    “你懂个屁!”
    中国巧克力首席研究员郭永坤先生,正在灶台前忙活着,左手一只量杯,右手一副模具,脸上黑一块白一块,搞得像只大花猫样。
    这个牛奶的比例他总调不好,加少了吧,感觉很亏,因为巧克力肯定比牛奶贵。
    加多了吧,口感不行,吃到嘴里不脆,软不拉几,像那啥一样……
    而之所以不在河东做好再弄过来,主要考虑到两重因素:运输和储存。
    要按他的想法做成小块状巧克力,长途运输难免造成破损,到时还得重新回炉。
    再就是加入牛奶之后,成品的保质期将大大缩短,本来这些巧克力的口感就稍有逊色,要再弄出什么问题,那就真不用卖了。
    所以他存的是一边做一边卖的想法。
    新鲜出炉的难道不香?
    难道不更良心?
    研究还在继续,每次只用一块模具的量,所以也不存在太多浪费,郭永坤倒也不急。
    人家绝命毒师制那玩意儿都那么敬业,他弄个正经营生,岂能不投入一些?
    不能被邪恶比下去。
    老百姓的口条也是能辨忠奸的,不是好东西谁愿意多掏钱?
    就这样,三天时间一晃而过。
    与此同时,在河东,《侠客林》最新的半月刊终于发行……
    蔡爱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武侠迷,只说一件事就能证明他的赤血丹心。
    记得上初中时,某次期末考试,语文试卷的作文题目是“我的梦想”,其他同学都按部就班……或许不是那么想的,但初中生已经能够揣摩一些老师的心理。
    于是各种我的梦想是科学家、我的梦想是飞行员、我的梦想是航海家、我的梦想是白衣天使……相继诞生。
    阅卷老师甚感欣慰,但批阅到蔡爱军的试卷时,却勃然大怒,差点没把办公桌掀了。
    因为他的梦想是……魔头。
    有一段原文是这样的:
    江湖险恶,人心不古,所谓的名门正派多是道貌岸然之辈,与其同他们蛇鼠一窝,我愿做一个大魔头,不受世俗的条条框框所限,率性而为,杀戮随心,逍遥人间。
    讲真,这篇作文写得极好,行云流水,措辞严谨,但是……初中老师看不懂。
    蔡爱军以架空的手法抒写了一段江湖故事,其用意是映射现实中的某些不平,奈何老师无法体会他的良苦用心。
    可叹,可悲。
    最后不仅被骂个狗血淋头,还喊了家长。
    他之所以有这样超出初中生的写作水平,正是得益于长年累月地博览各种侠义小说。
    只是,市面上能看的、不能看的,他基本全看过,没人能体会一名书荒的痛苦。
    如今的他已是一名酱油厂工人,礼拜天休息,能打发时间的事情不多,逛报亭总是有意而随意之举。
    “老高,最近有什么新货?”
    离家最近的这个报亭,已然熟得不能再熟。
    “《河东晚报》啊,最近热载的那个《仗剑三人行》已经到160回了,你好像有一阵儿没买。”
    老高是一个酒糟鼻小老头,市宣传体系里的老人,其实早就到了退休年纪,硬是不肯回家养老,每天窝在这个小报亭里,免费阅览群书,兴酣时再怼上二两小酒,生活倒是乐无边。
    “《仗剑三人行》啊……”
    蔡爱军撇撇嘴道:“看到60回我就没兴趣了,不就是变相的桃园三结义嘛,还没《三国演义》写得畅快,没劲。”
    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小说,忽悠一下新书迷还行,像他这种老书虫,只觉平淡乏味得紧。
    老高也深知他口味刁钻,想了想后,说,“要不你试试最新版的《侠客林》,早上有个小伙子蹲在这里看了半小时,里面应该有点好货,我还没时间瞅。”
    “《侠客林》?”
    蔡爱军眼里闪过一丝追忆和痛苦,曾经的《侠客林》是他最喜爱的杂志,每一期都没落下。
    可惜啊,停刊数年后再发行,已不是当年那个味道了。
    他不是没追过一段时间,希望他们可以重回正轨,但有的只是失望。
    “算了吧。”
    “你看看呗,你想找点对胃口的也难,要感觉还行你再买。”
    老高对待这位老主顾也算照顾,换旁人可没这待遇,早上那个小伙子他都拎扫把撵人了,还好最后掏了钱。
    蔡爱军兴致缺缺,但老高已经一本书扔过来,索性也就随手翻翻。
    “咦?”蓦然,他眼前一亮,“《诛仙》?”
    内容先不谈,这个书名就非常新奇而震撼,感觉一股浩瀚的缥缈之气迎面扑来。
    赶紧定眼往下看……
    ‘这世间本没神仙,但自太古以来,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……’
    “神仙?《西游记》?”
    蔡爱军眼神愈发明亮,他阅尽奇书,单纯的武侠已不足以局限他的视野,仙人类小说他同样非常喜欢,其中尤为钟爱的正是《西游记》。
    但此类经典,敢仿写的并不多。
    因此来了兴致。
    诛仙诛仙嘛,跟孙悟空大闹天宫不是异曲同工之妙么?
    再往下看,他突然迷糊了,事情如他所想南辕北辙,甚至可以说毫不相干,这竟是一个全新的神仙故事。
    当看到“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”时。
    他猛然一个激灵,感觉一股叛逆的气息陡然而生,有种预感,这将是一个不安于现状、誓要逆天改命的故事。
    太好了!
    这正是他的精神渴望。
    想想就知道,他满腹才情,饮冰十年,热血未凉,岂会甘愿当一名酱油厂的铲糟工?
    他也想改命啊!
    但……他不敢逆天,他希望有人可以,书中的主人翁可以,用不屈不挠的精神和斗志,竖立我辈楷模!
    注意力更加集中,舍不得遗漏掉一个字。
    这本书想象之瑰丽,实乃他凭生仅见,一开篇就是仙魔齐聚,恣意厮杀,畅快淋漓,而且居然很容易看懂。
    “妙啊,太妙了,毫不咬文嚼字,言简意赅,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了最精彩的打斗!”
    蔡爱军双眼血红,精神异常亢奋,甚至没想到小说还能这样写。
    “这么说你看中了?”
    老高笑着搓搓手,关系再好,那你也得给钱啊。
    “等等!”蔡爱军却完全没空搭理他。
    老高耸耸肩,所幸他清楚对方脾性,只要看对眼了,就是直接翻完,他也会买回去。
    “筑基期。想要筑基,难于登天,百人中难有其一,大多数人穷极一生,只停留在练气阶段,若能侥幸功成,修为暴涨,寿增五十载……”
    我天!
    蔡爱军整个人都惊呆了,此等境界,放一般侠义小说中已臻至化境,纵横江湖,莫有敌手,但在此书之中,居然……只是初等境界?
    那后面……简直无法想象!
    莫不是挥手间,翻天地覆、斗转星移?!
    这简直比《西游记》还神哪!
    而且最最重要的是,此书竟有如此精细且完整的等级划分,他阅尽奇书,都未有一闻。
    譬如《西游记》里面,观音菩萨到底是什么境界,如来佛祖是什么境界,玉皇大帝又是什么境界?
    天知道,只知道很猛很猛就是。
    那玉皇大帝身为仙界至尊,是否能敌如来佛祖呢?
    更是不得而知。
    甚至就连孙悟空是个什么境界都模糊不清。
    还有猪八戒,他本是天蓬元帅,既然被贬下凡,尚余法力,又岂会时常被小妖怪虐得死去活来?
    这在道理上说不通。
    用他这种老书虫的话讲……不够严谨。
    “老高,这篇《诛仙》,实乃旷世奇书啊!”
    “有这么神?”
    老高惊讶,也被勾起了书瘾,赶紧又拿出一本,翻阅起来。
    于是,接下来的一刻钟里,这个位于河东西北角的小报亭中,不停传出惊乍之声。
    俩人虽然一字未漏,但毕竟只有两万字……
    “靠!没了?”
    “是啊,怎么就没了!”
    “妈的,这也太郁闷了,看到正爽……”
    俩人手捧着书,唉声叹气,至于这本《侠客林》之中其他的内容,丝毫没有兴趣。
    “搞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干嘛,要是有稿子,就多发点呗!”
    蔡爱军此刻真恨不得冲到侠客林杂志社,将主编臭骂一顿。
    “肯定有的!他们收稿不可能就收两万字。”老高倒是个内行人。
    “哦?那我得给他们写信,让他们改版,或者增刊!”
    “阔以阔以,我也写一封,只要群众的呼声大,他们不敢不从!”
    “那行,有信纸么,咱们就这写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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